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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推动普货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及右转盲区监控设备

更新时间:2022-03-31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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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推动普货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及右转盲区监控设备

日前,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印发《南宁市道路运输行业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攻坚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锚定“压降道路运输亡人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两个总体目标,在2022年3月至12月期间开展攻坚整治活动,推动南宁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建设和管理水平实现大提升,努力实现南宁市2022年度道路运输行业行车责任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40%以上。


重点任务

针对道路运输行业,特别是普通货运行业存在的安全管理深层次问题,攻坚整治行动将分阶段、有步骤地在南宁市道路运输行业开展技防行动、规范动态监控行动和精细管理行动等专项行动,努力解决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降低南宁市道路运输行业行车责任事故数、死亡数。

 

1

开展技防行动

增强货车智能安全防护水平

进一步推动普货车辆加快普及安装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及右转盲区监控提醒设备,提高普货车辆安全运营保障。通过先在2021年事故起数全市排名前列的部分县区试点再全面推行的办法,与有关科技公司合作,给予普通货运车辆,特别是重型货车免费安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及右转盲区监控提醒设备,充分利用视频监控报警技术丰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手段,加强对驾驶员驾驶行为的事中管控。力争在2022年,能够较大比率普及,尤其发生过较大以上事故的企业、日常安全生产隐患多的企业。作为整改内容要求安装。同时,逐步研究推动“两客一危一货”车辆安装自动防碰撞装置。


2

开展规范动态监控行动

抓实道路运输过程动态管控

开展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整治。

依托严执法行动,督促企业全面落实24小时动态监控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实现对驾驶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事中管控力度。对未建立或者未有效执行交通违法动态信息处理制度、对驾驶员交通违法处理率低于90%的以及监控人员未有效履行监控职责的企业,一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开展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专项委托服务清理规范。

利用2个月的时间,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专项委托服务进行清理规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广西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专项委托服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动态监控服务企业向道路运输企业所在设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指定机构报告,方可在当地开展动态监控专项委托服务”,督促动态监控服务企业在2022年4月20日前完成报告工作。同时,对专职监控人员配备不足、场地不符合要求、未真正履行动态监控实施“假”监控以及未按合同约定向运输企业提供动态监控服务的第三方动态监控服务企业,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广西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专项委托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的,督促相关运输企业立即终止委托关系。时间安排: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

 

3

开展精细管理行动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本质水平

积极打造“互联网+交通运输安全”综合监管模式。

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推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及APP建设,在4月份投入使用,将道路运输行业传统纸质化的安全生产管理档案数据化及掌上安全监管。通过系统数据分析,实现对道路运输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实时监管与及时提醒,定期形成统计数据,给行业监管部门精准描绘出管理不到位、报警次数多的企业肖像,推动行业安全监管精准化、精细化,实现道路运输事故“减量控大”目标。

由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安监科负责协调推进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及APP建设。2022年4月30日前,行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初步建成并投入试运行。2022年6月30日前实现全市“两客一危”企业全覆盖。2022年12月31日前力争实现全市规模以上道路运输企业全覆盖使用系统。

开展监管服务补强专项行动。

县区层面,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开展监管服务补强专项行动,行业监管力量薄弱的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等方式,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服务企业安全生产、服务行业部门安全监管检查、服务公众安全教育为主线,利用社会化服务弥补监管力量不足,切实提升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