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利用重点车辆监督管理系统打击疲劳驾驶行为
疲劳驾驶案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蚀等危险性,其运输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重大危害。按照相关规定,驾驶员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连续行驶超过4小时应当停车休息,停车休息时间不能少于20分钟。今天,记者从成都市交管局获悉,成都交警近日成功查处一起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案,驾驶员赵某福受到了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车辆监管系统发现异常
驾驶人存在疲劳驾驶
2021年6月11日,彭州市盛安物流有限公司所属川AW***8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装载危险化学品从攀枝花市出发,前往成都市龙泉驿区某化工包装公司。6月12日凌晨5时许,该车从西昌市往成都方向行驶。早上8点19分,该车停靠于成雅高速荥经服务区进行休息,13分42秒后,该车再次驶入成雅高速,于中午12时8分到达目的地。
通过公司数据记录显示,该车于早上5点出发,在连续行驶近7个小时的过程中,中途休息时间仅有13分42秒,低于规定休息时长。同时,该车车内安装的“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智能视频防控系统”车载终端也对驾驶员的疲劳驾驶行为进行了预警,但驾驶人无视预警信息,未按规定停车休息后再驾车上路行驶。彭州交警大队重管民警通过辖区重管车辆监督管理系统发现该车出现驾驶人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立即展开调查。
驾驶人矢口否认违法
数据显示车由两人驾驶
当民警找到该车驾驶人赵某福时,其对6月12日发生的疲劳驾驶行为矢口否认,坚称自己一直按照相关规定驾驶车辆,没有超时驾驶,也没有疲劳驾驶。民警通过对车辆6月12日的相关行车轨迹、行驶数据进行调查分析,发现了驾驶人始终坚称没有疲劳驾驶的原因。
该车后台数据显示,自6月12日凌晨5时出发到6月12日早上8时19分驶入成雅高速荥经服务区,驾驶车辆的驾驶人为陈某,并非赵某福。当车辆从四川雅安荥经服务区出发时,赵某福才开始驾驶该车。按此数据来看,赵某福确实没有疲劳驾驶的违法行为。
随后,民警找到了该车的另一名驾驶员陈某。经调查核实,陈某已于几个月前已从盛安物流公司离职,并没在6月12日驾驶过该车,其危化品运输车辆的驾驶员信息卡也已遗失。
用他人信息登录
掩盖疲劳驾驶违法行为
在证据、证言面前,驾驶人赵某福的谎言被彻底戳穿。根据调查核实,赵某福在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时,为逃避系统监管,用陈某遗留在车上的驾驶员信息卡进行数据登录,以陈某的名义在6月12日凌晨5时驾车出发,一直到6月12日早上8时19分停车休息。之后,他再将自己的驾驶员信息卡进行数据登录,驾车行驶到目的地,以掩盖其疲劳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至此,这一起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违法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完整充分,成功结案。下一步,成都交警将持续运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运行数据,加强重点行业运输车辆驾驶员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