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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确鼓励交通运输、通信管理部门协调保险等各方推进重卡智能视频监控技术应用

更新时间:2022-01-12
作者: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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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明确鼓励交通运输、通信管理部门协调保险等各方推进重卡智能视频监控技术应用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住建厅等16个单位,联合印发了《全省道路运输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据悉,此次专项治理从2022年1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按照“动员部署、全面排查、集中治理、总结完善”时间节点要求推进。


专项治理聚焦哪些问题

1

治理货运互联网撮合平台经营乱象。

开展全面摸排,重点治理平台企业定价不合理、收费不合理等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对于利用市场资源垄断地位实行不合理定价、收费的,进行联合约谈。利用大数据加强货运互联网撮合平台监管,支持国有资本投资互联网撮合平台。

2

治理网约车不合规经营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平台公司限期清退已在平台注册的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不得新接入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重点打击违规招募或诱导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带车加盟”、向无法提供有效合法许可证件的驾驶员和车辆开放注册、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或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人员派单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大数据管理和通信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低价倾销、大数据杀熟、诱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

3

依法打击非法营运。

交通运输部门要要依托河南省交通运输管理服务平台,建立“异常车辆运营清单”,重点加强对未获得道路运输证的客运、货运、出租汽车等车辆的监管和布控稽查,依法查处擅自从事或变相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和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托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加大对“高度疑似非法营运车辆”的精准拦截检查力度,发现疑似非法经营行为的,及时移交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

4

查处违法运输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客运经营者超越许可事项经营、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客运包车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经营,以及重点货运源头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等违法运输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要加强对道路运输车辆疲劳驾驶、超速行驶、超员载客、驾驶员不系安全带和行车中接打手持电话等违法行为的查处。交通运输和公安机关要在执法监督中运用科技手段,提升精准打击能力,特别要严格落实《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积极用好“两客一危”和重型货车动态运行轨迹信息,提升动态监控数据应用水平,督促企业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动态监控制度。税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充分利用大数据联合开展网络货运风险监控、专项稽查等工作,依法打击虚开虚抵、买卖增值税发票等违法违规行为。

5

治理普通货运车辆动态监控不到位。

全面排查动态监控机构监控人员配备不到位、监控制度不落实、监控数据不完整等问题,督促企业落实监控主体责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为主”的原则,交通运输、通信管理部门协调通信运营商、保险公司、设备服务商及其他相关方参与,积极推进在普通货运车辆上开展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技术应用,实现不安全驾驶行为的自动识别和实时提醒纠正,提高货运车辆营运安全水平。